学工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为了保证201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和离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鼓楼公安系统有关户口迁移规定,及方便学生的原则,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和离校通知单盖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事项
(一)户口迁移流程与手续
本人户口入校时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户口迁出需要携带“就业派遣证”(学工处和研究生院办理)、“户口原件与迁移证”(保卫处办理)三样文件,到华侨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原则上所有已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将户口迁出学校,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申请户口代管2年。没有就业的学生无法办理户口迁出。
(二)毕业前集中办理事项
在毕业生离校前,为让毕业生减少到华侨路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保卫处经过和派出所协调,采取“集中代办”方式。
1、在6月20日前,请学工处及研究生院将已经交就业协议并发放报到证的学生名单统计表(姓名、学院、身份证号、就业单位、派遣去向等),交保卫处。
2、保卫处把办好的户口迁移证下发,本科生毕业生(含七年制)下发到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毕业生下发到研究生院;毕业生凭“就业派遣证”到本学院学工办或研究生院领取户口迁移证,并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是否与派遣证相符,如果不相符,到保卫处户籍室修改;学生领取户口迁移证时,辅导员一定要请学生签收。
(三)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参与本次集中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如暑假办理户口迁移的),需要个人到华侨路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流程是:到学工处或研究生院办理派遣证,再到保卫处(五台校区)拿户口原件与户口迁移证,再到华侨路派出所办理盖章手续。
(四)对于毕业前还没有就业的学生,申请户口在学校代管,户口在学校只保留最长时间为两年,这部分学生需要提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毕业生户口代管申请表》(该表格在保卫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或到各学院年级办公室领取表格(研究生到研究生院领取)。表格上交到保卫处205房间,冯百权老师(户籍代管免费)。
(五)毕业生户口当年没有迁入学校的,不需要办理上述手续。
二、关于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中有关保卫处盖章手续流程
所有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中,需要保卫处盖章的,到五台校区保卫楼(先知楼后面)二楼205房间盖章,负责老师为冯百权老师,电话86862648。
1、对于户口当年没有迁入学校的毕业生,经核对属实后,直接盖章;
2、对于暂时未就业而需要申请户口代管的毕业生,在盖章时需要交填写好的《南京医科大学毕业生户口代管申请表》,后盖章。
3、对于已就业且户口需要迁出的毕业生,执已领到的“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盖章。
4、对于住在江宁校区的毕业生,提醒在到五台校区拍毕业集体照后,到保卫处盖章。
5、盖章时间:时间为6月17日至29日,周末上班。
三、其他事项
1、对于毕业生毕业离校以后,再到校办理派遣证的,办完派遣证后需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没有在学校的不需要办理)。
2、上述所有手续免费办理。(户口在学校代管的,不收任何代管费)。
3、华侨路派出所地点:省人民医院对面。
4、保卫处
(1)集中办理联系人及咨询:冯百权 86862648
(2)离校通知单位盖章地点:五台校区保卫楼二楼205房间,
联系人:冯百权,电话:86862648
(3)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地点:二楼户籍室,电话:86862649
(4)保卫处服务监督电话:86862648(处长室)
保卫处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