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3浏览次数:464

各院、部、处、馆、会、办、中心、公司、实验室、物业公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4〕2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4〕11号)精神,结合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关工作部署,为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决定自10月起至12月底,在全校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学校有关部门、学院迅速开展以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力争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重点整治消防校车安全

  1.消防安全: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根据责任区域划分确定消防安全员,明确责任到人,工作不留死角;检查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巡查记录、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册;加强用火、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煤气管道及贮气罐有无老化泄露现象,老旧电器线路及时维护更换,办公室人员离开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加强学生宿舍巡查管理,严禁违规使用电器;各实验室应确立1名消防安全员,负责日常消防检查;物业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各二级部门消防安全员应掌握灭火器使用及初期火灾的正确处置。

  2.校车安全: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

  (三)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建立完善保障安全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使每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完善安全检查长效机制,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长期化、常态化。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保持学校安全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把专项行动作为工作的重点内容,认真部署、全面落实,不走过场,保证扎扎实实完成任务。

  2.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学院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切实承担职责,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全体人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把工作做好。

  3.做好宣传引导。要在师生员工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师生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同时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师生员工积极支持、参与打非治违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各部门、学院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将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跟踪督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5、做好工作总结。请各部门、学院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结(包括电子版)报送五台校区保卫处2楼205室,电话:86862648,电子邮箱:bwc@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