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放假前及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10浏览次数:740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假期前和暑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5〕5号)和《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苏教办安〔2015〕6号)(文件见保卫处网页)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假期前和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各单位在放假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检查重点是消防设施、电器与线路、危险品管理、各类燃气管理、防盗安全、食品安全、用水用电安全、施工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摸查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及师生思想情况。安全自查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放假前两校区组织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在师生中开展安全教育,重点是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各类事故。加强毕业生离校安全教育,倡导文明离校。对于假期留校师生,做好针对性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师生假期平安。

  三、加强假期安全管理

  1、人员放假离校后,所有办公室、实验室、宿舍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关锁门窗、关闭电源。

  2、各实验室妥善保管危化物品,保管设施暂不达标的,危化物品转到学校库房保管,所有实验室和个人禁止存放剧毒物品。

  3、假期留校学生要相对集中住宿,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

  4、各类集中维修、装修等施工工程,需报保卫处备案,施工工人需填报“流动人员登记表”,主管单位加强对工程安全及施工工人的管理。

  5、假期中时值炎夏,超高温和暴风雨天气多发,各单位做好防暑、防汛、防火等相关安全防范工作预案,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6、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放假前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做到检查到位、教育到位、管理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平安,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带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及时报告突发信息。

  3、各单位自查后将安全自查小结发送保卫处。保卫处邮箱:bwc@njmu.edu.cn,联系电话:86862648。

                                      南京医科大学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