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文件要求,经集体申报、二级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程序,现将“2020-2021年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保卫处提出书面意见。
保卫处联系人:刘少华
联系电话:025-86867131、15195907653
联系地址:江宁校区保卫楼二楼203办公室
2020-2021年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评审结果.pdf
保卫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