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5级新生集体户口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体户口落户
(一)户口迁入学校遵循自愿原则,南京本地户口(含郊区)不可迁入学校。
(二)根据公安机关最新通知要求,“2025级新生户籍落户材料”具体如下:
1、《2025级学生户籍迁移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汇总表需发送至电子邮箱:N1988@njmu.edu.cn);
2、户口迁移证(原户籍所在地办理);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新生户口迁入信息采集表(附件2);
6、学生委托书(附件3)。
(备注:长学制转段学生迁户口必须提供本科入学录取通知书,不得以转段通知书代替;本科期间已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本校研究生新生,无需再办理户籍迁入事宜。)
(三)新生落户由保卫处统一办理,不接收学生个人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25日前将自愿办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新生户籍落户材料”收齐后统一提交至江宁校区北门保卫楼205室。
二、相关联系方式
1、咨询办理地点:江宁校区北门保卫楼205室;
2、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户籍政策根据公安机关最新通知要求,每年均有微调,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保卫处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025-86868075。
附件1:《2025级学生户籍迁移汇总表》
附件2:新生户口迁入信息采集表
附件3:学生委托书
南京医科大学保卫处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