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6级新生集体户口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体户口落户
(一)户口迁入学校遵循自愿原则。
(二)根据公安机关最新通知要求,“2026级新生户籍落户材料”具体如下:
学院提交材料:
1.《南京医科大学2026级新生户籍迁移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汇总表需发送至电子邮箱:N1988@njmu.edu.cn;
新生个人提交材料:
2.户口迁移证(原户籍所在地办理);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新生户口迁入信息采集表(附件2);
6.学生委托书(附件3、附件4)。
(备注:长学制转段学生迁户口必须提供本科入学录取通知书,不得以转段通知书代替;本科期间已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本校研究生新生,无需再办理户籍迁入事宜。)
(三)新生落户由保卫处统一办理,不接收学生个人提交材料。请各学院于2026年9月24日前将自愿办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新生户籍落户材料”收齐,落户至江宁校区的材料提交到江宁校区北门保卫楼205室,落户至常州校区的材料提交到常州校区体育馆B106室。
二、相关联系方式
1.咨询办理地点:
江宁校区北门保卫楼205室/常州校区体育馆B106室;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校户籍政策根据公安机关最新通知要求执行,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保卫处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025-86868075。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2026级新生户籍迁移汇总表》
附件2:新生户口迁入信息采集表
附件3:学生委托书(江宁校区)
附件4:学生委托书(常州校区)
南京医科大学保卫处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