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及离校盖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工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为了保证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和离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鼓楼公安系统有关户口迁移规定,及方便学生的原则,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和离校通知单盖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事项
(一)户口迁移流程与手续
本人户口入校时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户口迁出需要携带“就业派遣证”(学工处和研究生院办理)、“户口原件与迁移证”(保卫处办理)三样文件,到鼓楼公安局办理大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原则上所有已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将户口迁出学校,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申请户口代管。没有就业的学生无法办理户口迁出。
(二)毕业前集中办理事项
在毕业生离校前,为让毕业生减少到鼓楼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保卫处经过和鼓楼公安分局协调,采取“集中代办”方式。
1、在6月25日前,请学工处及研究生院将已经交就业协议的学生名单统计表(姓名、学院、身份证号、就业单位、派遣去向等),交保卫处。为了确保27日保卫处能从公安局领回户口迁移证,可以在这之前分批交给保卫处,有一批交一批,越早越好,因为保卫处到公安局集中办理盖章手续时,公安局审核时间为3天左右。
2、保卫处把办好的户口迁移证下发,本科生毕业生(含七年制)下发到各学院学工办,研究生毕业生下发到研究生院;毕业生凭“就业派遣证”到本学院学工办或研究生院领取户口迁移证,并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是否与派遣证相符,如果不相符,到保卫处户籍室修改;学生领取户口迁移证时,辅导员一定要请学生签收。
(三)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参与本次集中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需要个人到鼓楼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相关手续。流程是:到学工处或研究生院办理派遣证,再到保卫处 (五台校区)拿户口原件与户口迁移证,再到鼓楼公安局办理盖章手续。
(四)对于毕业前还没有就业的学生,申请户口在学校代管,户口在学校只保留最长时间为两年,这部分学生需要提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毕业生户口代管申请表》(该表格在保卫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或到各学院年级办公室领取表格(研究生到研究生院领取)。
(五)毕业生户口当年没有迁入学校的,不需要办理上述手续。
二、关于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中有关保卫处盖章手续流程
所有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中,需要保卫处盖章的,到五台校区保卫楼(先知楼后面)二楼205房间盖章,负责老师为冯百全老师,电话86862648。
1、对于户口当年没有迁入学校的毕业生,经核对属实后,直接盖章;
2、对于暂时未就业而需要申请户口代管的毕业生,在盖章时需要交填写好的《南京医科大学毕业生户口代管申请表》,后盖章。
3、对于已就业且户口需要迁出的毕业生,执已领到的“户口迁移证”或“就业协议”,到保卫处盖章。
4、对于住在江宁校区的毕业生,提醒在24日到五台校区拍毕业集体照后,到保卫处盖章。
5、盖章时间:时间为6月17日至30日,周末上班。
三、其他事项
1、对于毕业生毕业离校以后,再到校办理派遣证的,办完派遣证后需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没有在学校的不需要办理)。
2、上述所有手续免费办理。(户口在学校代管的,不收任何代管费)。
3、鼓楼公安局办证大厅地点:定淮门大街1号,鼓楼公安局一楼。
4、保卫处
(1)集中办理联系人及咨询:方亮 15951896119
(2)离校通知单位盖章地点:五台校区保卫楼二楼205房间,
联系人:冯百全,电话:86862648
(3)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地点:二楼户籍室,电话:86862649
(4)保卫处服务监督电话:86862622(处长室)
保卫处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