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假期前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6-12浏览:639

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做好假期前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秩序,保障毕业前教学、学术、毕业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454号)及江苏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安〔20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假期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就假期前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沈洪兵

    副组长:夏有兵、王瑞新、李建清、范健

    组员:沈瑞林、吴斌江、陈亚新、邵海亚、彭刚、张孝良、张正东、薛宇

    周建伟、徐珊、祖勤、冯振卿、谢健、丁新农、李焰、韩晓、孔祥清、

    王锦帆、孙波、崔焱、陈峰、姜柏生、朱东亚、饶辉、陈勇、陈琳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1616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坚持红线、从严执法”,各单位、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具体要求,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讲话精神,以及陈琪书记在我校开学初“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上述讲话文件挂在校园网保卫处主页上),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传片(上传在图书馆网页“学习园地”的“特别推荐”栏目),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共同参与到校园安全管理及安全防范中,创建平安校园。

    2、各单位、各学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及警示教育活动。重点是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危化物品安全、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盗及防骗安全、水电气安全等,可以通过展板、网络、专题讲座、安全教育大讨论、主题班会、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

    3、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曝”活动。各单位各学院紧紧抓住上述安全重点工作,及实验室、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工地、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动员师生员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与安全薄弱环节,及时上报,对于查找出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及个人,以及对于及时整改到位的单位,学校将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安全稳定工作表彰奖励规定》予以奖励。

    三、假期前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学院在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根据工作职能做好假期前安全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摸查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及师生思想情况。

    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安全自查和管辖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学院:组织本院内部安全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部位包括实验室、办公室、库房等,重点内容包括电源、电器设备、贵重设备、化学危险品保管、消防通道、财物保管等。加强假期前相关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学工处、研究生院:做好期末考试、毕业生离校时对相关安全问题的教育与思想情况的摸底,排查相关安全隐患。

    后勤管理处:组织对“合同单位”各项安全进行督查,重点包括饮食卫生安全和工地施工安全。

    资产管理处:组织对学校各类化学危险品及相关库房、大型仪器设备等进行安全督查及隐患排查。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对学校网络安全进行排查。

    各公司与物管单位:按照学校安全检查要求进行自查,重点包括生产安全、饮食安全、施工安全、宿舍安全、交通安全等。

    保卫处: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对各单位安全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全校检查梳理出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进行汇总并组织整改。

    四、工作要求

    1、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及假期前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成立活动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检查与梳理假期间各类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不留死角。各单位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共同为我校假期前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2、各单位、各学院于626前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方案、形式、照片、小结等),及假期前安全检查的结果,发到保卫处邮箱:bwc@njmu.edu.cn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的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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