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1-21浏览:1666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冬季来临,各类电器与线路负载加大,火灾事故易发,消防安全成为校园安全防范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冬季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全自查消除隐患。各单位要迅速认真组织一次以冬季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自查,明确专人做好本单位内部火灾隐患检查工作,进一步细化内部安全责任分工,切实增强教职员工的责任心和防范意识,净化内部环境,防止发生火灾,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立即整改,杜绝各类火灾隐患。

  严密防范去除火灾事故危险源,及时清整办公室、楼道内堆积的纸品、垃圾及其它杂物,消防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高的场所严禁吸烟。做好电器火灾防范,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断电,切不可无人充电,更不能将充电器放在易燃物上充电,确保办公室内安全无隐患。

  检查单位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尤其是先知楼、图书馆、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必须确保安全通道畅通,禁止杂物堆放。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学院应制定实验室工作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流程,危化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单位要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要求持证上岗的,应由有证人员操控,谨慎保管使用,防止自燃、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大功率电器长期不间断用电、用火做实验时,一定要有专人看守。

  三、加强学生宿舍监管。后管处、后勤公司、康达公司、各宿管站、物管站要加大学生宿舍等场所的监管力度,杜绝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明火、乱扔垃圾、烟头等,严格执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坚持多巡逻、勤查房制度,发现有学生人员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明火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没收集中管理。

  学生宿舍禁止使用的违规电器包括: 热得快、电炉、取暖器、电茶壶、电水壶、电火锅、电煮锅、电炒锅、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杯,电热毯,电熨斗,电卷发棒,电吹风,烤火器,微波炉,烤鞋器,白炽灯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器。

  四、加强食堂消防安全监管,后管处、后勤公司、康达公司等应加强对食堂消防安全监管,各食堂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严格排查食堂消防隐患,安全用电、用气、用火。锅炉房燃气管道附近的垃圾要及时清扫,使用单位应加强管道的维护。定期检查煤气接口软管有无松动、老化,操作间油烟机应定期清洗。

  五、严控工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后勤管理处、资产处、保卫处应严控工地、施工现场安全,会同承租方、施工方明确安全责任,对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应采取有效的遮挡措施,设置在通风、阴凉地点保存,严格执行动火许可制度,使用电气焊时一定要清除周围易燃物品,并备好灭火器材防止发生意外。

  六、强化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各系(院)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规定。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教职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检查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一旦发生火情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

  请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报告于1月26日报送保卫处,保卫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消防安全集中检查。保卫处邮箱:bwc@njmu.edu.cn


    保卫处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