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暑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29浏览:596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安〔2017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7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开展 2017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7 66 号)等关于做好高校安全工作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保卫处将组织开展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大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开展全校性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和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检查以各单位自检自查和学校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201773日前,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自检自查。

201774日,五台校区、江宁校区分别开展安全检查,江宁校区分两个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兄弟高校保卫处长3-5人以及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重点检查学校各实验室的危化品的存储、领用、使用、废弃物处理等情况;

第二检查组:分局内保支队警官1人、辖区派出所警官1人、消防警官1人,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对食堂、门面房、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五台校区由五台校区管委会牵头成立检查组对五台校区各重点区域进行假前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室内外是否存在废弃塑料及自然堆积等原因形成的可燃物堆积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治安防范。校园治安环境状况;大门及楼宇的安保管理情况;重点部位防范设施是否到位;学生公寓外来人员管理情况;本部门外聘人员管理情况;治安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校内的新建及修缮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电梯、锅炉、燃气、电器、气瓶、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校园交通秩序情况。

(四)饮食和疾病防控安全。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疾病防控工作预案的制订情况;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情况;校园内商店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饮食服务中心、商店是否有“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并按时年检,在其管辖范围内加工成品和半成品的个体商户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公共餐具定时消毒、自备水送检、食品采购制度落实情况;二次供水设施上锁、监控、检测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和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实验仪器、材料、工具等设备安全管理、运行情况。

(六)危险品管理。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储存管理情况。对使用、存放剧毒化学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存储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落实双人双锁制度;废旧化学药品的处理环节是否符合规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措施落实及其它重要物资的安全防范情况。

(七)自然灾害防范。以墙体悬挂物和户外广告牌、通讯照明设施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大风、雷电、强降雨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八)留校学生管理工作。以留校学生管理为重点,着重检查假期期间公寓出入验证、来访人员登记、安全巡查制度;寝室内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

(九)各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防火、防盗、防溺水为重点,着重检查各部门是否开展师生员工的假前安全教育工作,各部门要对留校学生进行在校期间安全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工作,单位领导要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全面、细致、彻底,不留死角。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三)各单位自检自查要有记录,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隐患整改方案等书面记录备查。

各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

该次安全检查后,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予以通报。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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