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7-11-23浏览:1560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建设平安和谐幸福校园,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重视安全、处处体现安全、时时防范安全”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为学校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2、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义务明确。单位设有安全责任人、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等,下属重点部位(单位)设有安全负责人,学院学生会设有学生治保部。建立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并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完善本单位的防盗、防火、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保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或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生案件及时处理。

3、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新入校的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校规和安全教育。定期对本单位职工(含临时用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或演练,普及“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灾害)”知识教育,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4、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积极进行防范工作。对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贵重物品、现金存放部位等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等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与使用,做到制度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本单位组织、主办的群众性活动,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组织严密,安全预案充分,安全措施得当。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符合防火、防盗等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手续完备。

5、积极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较强,安全防范能力较强,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近一年无责任性安全事故发生。

6、认真做好其他方面的安全稳定管理工作,表现突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负责。

2、热爱安全管理工作,熟悉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基本的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知识及基本急救知识,掌握各类报警方式与应急方案。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严格管理,成绩突出。

3、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方式、方法,提高安全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各种学校安全稳定事故的发生,职责范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故、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食物中毒。

4、热心参与学校安全工作,敢于见义勇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违法活动,积极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破案。影响和带动他人防范和抵制传销,坚决反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活动。

5、自觉学法守法,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组织或参加本部门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主动参与采取措施清除各类安全防患。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积极参与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宣传活动。

7、认真做好其他方面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各单位对照条件组织申报和推荐人选,申报单位和推荐人选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或《南京医科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通知附件或在保卫处网页内下载),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集中评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25日。

四、评选表彰

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获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申报和推荐人选。要以本次评选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为学校的平安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六、材料报送

申报纸质材料(文字和图片)报送到江宁校区保卫楼203室,电子版材料发至:bwc@njmu.edu.cn

联系电话:86867131;联系人:冯老师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南京医科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南京医科大学保卫处

                                                                 20171122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