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创建更加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我处将于2023年6月15日起对停放在校内公共场所的废旧自行车、电动车进行统一清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检阶段(2023年6月15日-7月31日)
如车辆不再使用,请师生尽快自行处置;正常使用的车辆请妥善保管,并停放在校内指定停车区域,请勿占用机动车道、楼宇出入口、消防通道等。
二、清理阶段(2023年8月1日-8月31日)
车体不完整或车体虽完整但明显长期无人使用的车辆作为本次清理的对象,清理后的车辆分校区集中存放。
三、认领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30日)
车主可在此期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权属证明材料至校园110值班室登记认领被清理的废旧车辆。
四、处理阶段(2023年10月1日以后)
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废旧车辆,学校将集中处理。
联系电话:江宁025-86868110 五台025-86862110
保卫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