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12浏览次数:1130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学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构建校园大安全格局,为学校“十四五”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主题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学校“十四五”发展良好环境,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不断增强全体师生国家安全意识。

  (三)着重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4·15”线上国家安全专题知识竞赛。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国际教育学院共同举办,推送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资料等,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二)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广场宣传日活动。保卫处牵头组织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广场宣传活动,突出国家安全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在全校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抓好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进科室、进班级宣传教育。各二级单位至少通过线上课堂、线上专题讲座、班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1次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师生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加大对非传统安全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二级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认真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要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力戒形式主义。

  (三)确保宣传效果。坚持网上网下结合,提高国家安全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要加大以案普法力度,结合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各二级单位请于4月19日前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报保卫处。

  联系人:刘少华  魏可可025-86867131

  邮箱:bwc@njmu.edu.cn 


保卫处

2021年4月12日